父亲轻生携子跳海致儿溺毙 法院判刑10年2月——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父亲轻生携子跳海致儿溺毙 法院判刑10年2月

2010年08月17日 14: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17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一名曹姓男子因生活困顿,无力扶养重度智障的儿子,被控携子跳海寻死。结果儿子溺毙,父亲捡回一命。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今天以杀人罪嫌判刑曹父10年2月。

  法院判决指出,现年58岁的曹姓男子因收入不稳,又需照料30余岁、重度智障的儿子,身心俱疲,萌生死意。

  曹男不忍留下儿子独活,前年12月间,先载儿子到台北县十八王公庙游玩,再将儿子带往石门乡海边消波块上,以手势向儿子示意,随后纵身跳下,造成被害人模仿跟着跳海。

  两人落海后,被害人因溺水窒息死亡,曹父则被海浪打回岸边,捡回一命。

  法院一审时,曹父辩称,带儿子跳海是自杀,并非杀人。

  不过,合议庭审酌被害人心智能力严重不足、没有判断能力,认为被告利用被害人的信赖引诱跳海,已轻忽被害人独立生命的尊严和价值。但审酌被告照料心智障碍的被害人30余年不曾离弃,以杀人罪嫌判刑10年2月。

  案件上诉到高院后,高院合议庭今天将上诉驳回,维持一审量刑。

参与互动(0)
【编辑:吉翔】
    ----- 台湾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