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童色狼被轻判引挞伐 台湾拟修法加重刑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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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女童色狼被轻判引挞伐 台湾拟修法加重刑罚

2010年09月04日 09: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4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近来台湾发生多起女童遭性侵、被告被法官轻判的案例,引起台湾社会舆论挞伐。台“司法院”目前发函当局法务部门修法,建议对7岁以下幼童性侵的加害人,一律以加重强制性交罪论处,并加重其刑。

  台湾多个儿童权益团体因不满近来多起女童遭性侵案件,法官以未违反意愿将被告轻判或判无罪;发起一人一信活动,到当局“总统府”及“司法院”网站留言,希望当局重视受性侵孩童的权益。

  台“司法院秘书长”沈守敬说,将全力促请“法务部”修正“刑法”,参考“民法”中的年龄概念,对侵害7岁以下无行为能力的幼童,一律以最轻本刑7年以上的加重强制性交罪论处,并加重其刑。至于无行为能力的幼童年龄层判断,将再参考社会与专家学者的意见。

  对于法官轻判性侵被告的判决有无不妥,沈守敬说,对未确定个案不宜评论,但社会瞩目案件确定后,法院将有交互审查机制,审酌判决是否合宜。

  台当局“法务部次长”陈守煌说,对于“司法院”的建议表示尊重,并将审慎考虑。

  台“司法院”建议修法引起不同看法。有法官表示,现行法确实有缺失,修法有其必要,但在修法前,“最高法院”也应透过刑事庭会议达成一致见解,以避免修法前的空窗期。

  也有法官主张不必修法,认为透过法律的解释及个案中对违反意愿的事实认定,就可以保护7岁以下的幼童;并指目前的争议缘自“最高法院”对幼童强制性交罪过于严苛的认定,才会造成群情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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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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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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