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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合作2010又创多个第一

2011年01月25日 23: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福州1月25日电 (记者 詹托荣)率先开展大陆台企转型升级工程试点,率先招聘台湾专才担任企事业单位管理职务,首批7家台湾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厦门卫视成为大陆首家赴台驻点城市媒体。2010年,福建着力加快建设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深化两岸区域合作,各领域交流合作不断突破。

  记者25日从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了解到,按历史口径(含第三地),福建2010年共吸引台资项目458项,比增31.6%;合同台资16.56亿美元,比增140%;实际利用台资26.68亿美元,比增5.3%;实现对台贸易103.89亿美元,比增48.58%。

  “闽台经贸合作年年好、节节高”,福建省台办负责人指出,2010年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订、生效年,福建借此东风,大力提升闽台经贸合作,促进两岸相关产业深度对接,加快推进重大台资项目建设,以及扩大各类涉台经贸展会影响力。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福建率先开展大陆台企转型升级工程试点,海峡产业投资基金正式登记成立,福建部分特定区域实行台资项目核准特殊政策,对台经贸合作更加便利;福州、厦门机场列为两岸货运包机航点并开通货运航线,两岸货物互通更加便捷。

  细数2010年闽台交流合作的事例,展现的是闽台交流交往日益频繁的景象:成功举办第二届海峡论坛,参加台胞逾万人;突出“走亲访友做生意”主题,福建省长黄小晶亲自率省经贸文化考察团赴台参访;闽台100多对乡镇实现成功对接;民间信俗赴台巡游会香;19家福建企业赴台投资或设立办事处;经福建口岸赴台旅游大陆居民超过18万人次,超额完成全年12万目标。

  此外,2010年厦门经济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市,对台合作空间大幅提升,对台交流合作加快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以超常规方式推进开放开发,积极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打造两岸同胞合作建设的共同家园;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湄洲妈祖庙成为国台办批准的首批“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福建祖地文化影响进一步扩大。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海西建设的关键之年。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陈玲表示,福建将继续以“五缘”优势和现实基础为依托先行先试,加强对台工作项目实施,在对台经贸合作、文化交流、人员往来等方面取得新成效,持续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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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段红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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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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