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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两岸协商的“难”和“易”

2011年01月28日 10:22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来台湾岛内有一种说法颇为流行,认为海峡两岸之间的协商已经到了“深水期”,也就是说,在“先易后难”的原则下,已从之前的“先易”正在迈入“后难”。两岸协商当然有一个由“易”入“难”的过程,不过所谓的“难”和“易”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只要两岸双方都能以大局为重,共同努力,相向而行,彼此照顾对方的关切,两岸协商就会不断取得成果,“难”的问题也可以变成“易”的问题。

  自海协会、海基会2008年6月恢复制度性协商以来,已经签署15项协议,应该讲两岸之间的商谈非常有效率,但若以“难”、“易”标准来检视这15项协议,其实也是有“难”有“易”,有的甚至大不易。比如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可以说是到目前为止涵盖议题最广、涉及两岸最多部门、内容最为复杂的一项协议。ECFA还没破题,岛内极端势力就将之妖魔化,在协商过程中又处处掣肘,直到今天岛内还有人意图将之付诸公投。但ECFA攸关两岸民众福祉,攸关中华民族国际竞争力。两岸双方正是基于民族利益、同胞福祉,在一年多时间内,克服很多困难,排除许多障碍,充分考虑和照顾两岸各界人士的意见和愿望,最终达成任务,解决重大难题。回首前尘,解决ECFA难题的法门,不在别的,就在于两岸双方以大局为重,相向而行,化难为易。

  接下来,还有很多议题需要两岸双方协商、谈判,签署相关协议,以推动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不断迈向机制化、制度化。比如ECFA后续议题货品贸易、服务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以及投资保障议题,比如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科技合作、产业合作、气象合作等议题。此外,为了更好地适应两岸大交流、大合作的需要,两岸双方还需要就交流中衍生的各种问题或双方关心的其他问题交换意见。

  特别要指出的是,两岸文教交流是两岸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增进两岸同胞的了解,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促进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进行经济合作方面议题协商的同时,适时就两岸文教交流的议题进行协商,推动建立两岸文教交流合作机制,对于规范两岸文教交流秩序,扩大两岸文教交流的领域,提高两岸文教交流的水平,实属非常必要。

  上述议题,与之前达成的15项协议一样,同样有“难”、有“易”。如果在协商、谈判的时候,真的难以破题,那解决“难题”的法门,同样要靠两岸双方以大局为重,共同努力,相向而行,努力化繁为简,化难为易。诚如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所言,在这个时刻,双方过去建立的互信,将是协商时最重要资产,“两岸协商虽有争有执”,但两岸必定能解决困难,顺利达成协议。(吴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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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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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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