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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拟规定:民众满17岁可订婚 满18岁可结婚

2011年02月24日 16: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24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消息,台当局“行政院”会议今天(24日)进行相关法令的修订,其中,台当局“法务部”特别修订“民法”,将男女最低订婚及结婚年龄调整为一致,分别修正为17岁及18岁,以充分实行男女平权的概念。

  台“法务部”表示,现行“民法”男未满17岁,女未满15岁者,不得订定婚约;男未满18岁,女未满16岁者,不得结婚的规定,与男女法律地位平等的规定不符,因此修正“民法”相关规定,将男女最低订婚及结婚年龄调整为一致,分别修正为17岁及18岁,以充分实行男女平权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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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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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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