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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体罚学生:让男生说10遍“我爱老师”

2011年03月03日 11: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台南市黎明中学(图)发生女教师不当体罚。图片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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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3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台南市黎明中学初三女教师陈丽珠,管教学生严格,若有违规行为,不仅掌掴学生、剪学生头发,还要罚钱当班费,甚至罚男学生趴在教室走廊窗边说十遍“我爱老师”。经家长向媒体投诉,校方昨回应称,虽然陈师相当负责且资深,但体罚就是不对,校方将列入人事考评。

  教书20年严格出名

  “台湾教师联盟”理事长温贵琳批评,罚学生说“我爱老师”,相当不妥,“这样的处罚有任何实质意义吗?”

  黎明中学学务主任龚神助表示,陈丽珠昨得知被投诉管教学生不当,情绪相当低落,她透过校方回应:“坦然面对学生不满,将重新调整教学方式。”龚说,陈老师在该校服务超过二十年,教学严格、认真,深受家长好评,“算是校内名师”。而陈老师从初一就带领资优升学班到今年升初三。

  忘带课本罚一百元

  一名王姓投诉者,自称曾是陈丽珠的学生,他说:“她(指陈老师)似乎把自己当成法律,只要她说出口就不能违抗!”王说,学生只要犯错,不是体罚就是罚钱;如忘了带课本要罚一百元(新台币,下同),一只指甲没剪罚十元,连考试错一题也罚十元。还有学生头发太长,被叫上讲台当着全班面被剪头发。

  称罚钱是学生制定

  另外,有学生上课讲话,被陈导师打六、七下巴掌;午餐后有四名男学生乱丢免洗碗嬉戏,陈老师竟罚四人趴在教室走廊窗台边,还要说十遍“我爱老师”。王姓投诉者认为陈老师完全不顾学生尊严,“这简直是变相的老师霸凌学生”。

  校方调查后表示,仪容不整罚钱,是该班学生共同制定的“生活公约”,罚的钱当班费;至于陈老师要学生说“我爱老师”,是希望让学生知道自己错了。

  台湾怪异体罚案例:

  2010年9月:台中市外埔小学一名陈姓男导师,罚学童跪着写作业,还把垃圾放在学生餐盒袋里。陈师被处分。

  2010年6月:宜兰黎明小学特教班江姓女师,将唐氏症6岁女童关在厕所,又在冬天罚尿裤子男童光屁股罚站;江被解聘。

  2010年5月:苗栗一名10岁自闭症童在补习班上课时挖鼻孔,陈姓女老师竟要全班9名学童挖鼻屎抹在自闭童脸上。

  2010年4月:新北市一名两岁男童,被托儿所李姓女园长罚坐垃圾桶上,并用胶带绑手贴嘴;李女被控告涉妨害自由。

  2010年1月:彰化市忠孝小学王姓女老师要求严格,全班考试只要错一题,就被罚跪地上订正错误;王师被学校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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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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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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