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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多县市不愿设“红灯区” 社会反应不一

2011年04月08日 09: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台“行政院”授权“地方政府”设性交易专区,但没县市要设。图为桃园县一处合法妓女户。 图片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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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8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为落实性交易除罪化,台当局“行政院”将授权“地方政府”设性工作专区(俗称“红灯区”),但台湾岛内7日已有20个县市表明反对设立,仅新北市和云林县未表态。

    当局“内政部”官员7日直言,若年底前新法上路后仍未有性工作专区,会依法对娼嫖一律开罚。“行政院”设性工作专区政策形同空包弹,妇女团体怒批“‘行政院’伪善,没有专区还要娼嫖都罚,等同岛内禁娼”,违反性交易除罪化共识。

  据报道,台“行政院”6日拍板定案,授权“地方政府”设性工作专区,因“大法官”的“释宪”指“社会秩序维护法”有关性交易“罚娼不罚嫖”规定有违公平原则,该规定将于11月6日失效,修正草案须赶在此日之前上路。

  据台“内政部”规划,未来专区内性交易场所、性工作者都须登记并取得执照,在专区外性交易,娼嫖统统都得罚。

  “内政部法规委员会参事兼执行秘书”刘文仕表示,像台湾地区这样设计“还没看到其他地区有类似作法”,荷兰“红灯区”专区内多数都是性工作场所、且对专区外性交易是否处罚也没特别规定。新法上路之初,可能不会这么快就有性工作专区,这段期间娼、嫖一律开罚,因嫖客成本提高,性交易会少很多。

  “内政部”也表示,现如果有县市说要设,“反弹声浪可能比‘国光’石化还多”,当局只是先订法源,就算无县市愿设,也会尊重地方意见。

  台媒7日询问台湾22个县市长,仅新北市和云林县未表态,其余县市均反对。台北市长郝龙斌7日说,台北市地狭人稠,没有适合地点,因此不做任何考虑。高雄市长陈菊表示,性交易专区无论设在哪个行政区,民众的接纳度都不高。南投县长李朝卿说,南投县民风纯朴,绝不会设“红灯区”。台东县长黄健庭甚至说,反对理由是因色情产业会污染环境。

  虽云林县尚未决定,但县长苏治芬7日说,性产业一直存在,没必要避谈,但当局如没配套,只是宣示性将权限下放给地方,县市府还是做不来。新北市副市长侯友宜则表示,须站在民众安全与人权保障上,进行全盘思考,待评估后会再对民众说明。

  长期关怀性工作者权益的“日日春”关怀互助会秘书长王芳萍表示,因“行政院”修法不负责任,将权责推给地方,才会造成20个县市表态拒绝设立专区的情形,妇团希望除罪化,“行政院”却说就算没有专区、还是要罚娼罚嫖,那就等同岛内禁娼,简直是伪善。

  台湾九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菊芳则表示,当局希望设专区让性工作除罪化,但各县市首长考虑民意或选票,不会贸然设专区,现在20个县市都拒绝设专区,等同让这个修法形同空包弹,无法达成目标;如果真要达成除罪化,就应专区内外都是娼嫖皆不罚。

  现代妇女基金会秘书长简至洁表示,2009年“大法官”解释就是认为只罚娼不罚嫖不公平,妇团多年努力争取性交易除罪化,行政院设专区,专区外娼嫖都罚,违反“大法官”解释及妇团共识。台湾“中央大学”性别研究室讲座教授何春蕤建议,各县市性工作专区应就地合法化,不需另行设置,专区内外娼嫖都不应开罚。

  此外,从事金融服务业的嫖客陈先生说:“为什么做同一件事,在专区内合法、专区外却非法,嫖妓又不是杀人放火。”

  台湾《苹果日报》7日语音民调显示,有53.23%受访者反对设立性交易专区,认为会败坏风气,担心治安;但有37.81%民众支持设立,认为可促进经济。

  妇女团体也表示,粗估台湾性产业产值至少上兆元,性产业不仅性交易、还有媒介、广告等相关利益庞大。“警政署”统计台湾合法公娼,包括台中市、桃园县、宜兰县、澎湖县及台南市等5县市,共11家、45名合法娼妓。“警政署”7日表示,性交易专区常衍生人口贩卖、组织犯罪等问题,将视各地专区规划拟定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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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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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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