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女人连线及台北市女权会代表今天表示,婴儿性别失衡问题与传统“重男轻女”观念有关,女性也是受害者,修改“优生保健法”及处罚堕胎妇女无法改善问题,反而让女性更受害。
台当局“卫生署”日前发布去年男女婴出生比,发现部分县市男婴比居高,台湾推估3000多女婴遭堕胎。台“健康局”日前表示,性别筛选是禁止的医疗行为,堕胎医师和孕妇可能面临刑责,且研拟修改“优生保健法”,明订性别不可成为堕胎理由。
民进党“立法委员”黄淑英下午偕同台湾女人连线、台北市女性权益促进会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台湾男女婴失衡问题存在已久,“卫生署”总说要处理,但仍每年发生失衡状况,应该找出问题核心,只处罚女性是不公平的。
台湾女人连线秘书长蔡宛芬表示,传统“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给女性沉重压力,女性有时迫于无奈接受人工流产,却又要受“刑法”处罚,把责任全推给女性;且根据“优生保健法”规定,已婚妇女若要堕胎,必须配偶同意,如果孕妇要承受堕胎罪刑责,为何同意堕胎的配偶却不必负责?
台北市女权会秘书长高佩瑾表示,“健康局局长”邱淑媞提出修改“优生保健法”,明订性别不可成为堕胎理由,但现实状况有父母因生肖、星座不合等理由而选择堕胎,是否都要“立法”修改?
妇女团体呼吁,女婴遭堕胎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对女性的歧视和压迫,倒果为因限缩“优生保健法”无助解决问题,只是对女性更为压迫,“健康局”应思考如何提升友善生育环境,而不是恐吓孕妇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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