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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放宽陆配父母赴台帮坐月子条款 最久可留半年

2011年05月25日 16: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2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内政部”放宽大陆配偶之父母亲赴台帮忙坐月子条款,“移民署”台中市第二服务站25日到妇产科进行宣导并表示,26日起,大陆孕产妇之父母赴台陪产最久可停留半年。

  据报道,“移民署”台中第二服务站主任周佑仁指出,大陆配偶之父母亲来台探亲停留期间原来为2个月,并不得办理延期。但因应两岸政策的松绑以及人道考虑,“内政部”已通过陆配坐月子条款,每年赴台停留天数放宽到180天。

  “移民署”说,从26日起,大陆配偶之父母亲赴台探亲,停留期间不得逾3个月且不得申请延期,每年赴台次数不得逾2次。但其子女有怀孕7个月以上或生产、流产后2个月未满情形者,其父母在台可停留3个月,并得申请延期一次。

  已经怀孕第3胎的大陆配偶阿君说,因为先生长期在大陆从商,台湾没有其他家属可以协助照顾,所以前2个孩子只能选择在大陆生产,现在政策开放,她很开心,也表示将申请父母亲赴台协助坐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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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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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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