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港澳台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办法公布

2011年06月02日 11:0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2日从司法部获悉,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发布的公告和规定,2011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港澳台居民和大陆居民一样,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在6月5日零时至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据介绍,在港澳考区报名的人员网上报名后,应当按照香港、澳门考试承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在内地报名的港澳居民网上报名后,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居住在大陆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后,应当按照居所地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居住在台湾岛内或国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在广东省深圳市或福建省厦门市报名参考。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说,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大陆办理认证需要15个工作日。(记者崔清新)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李伦】
    ----- 台湾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