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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取消死刑冤狱补偿上限 江国庆可获亿元补偿

2011年06月14日 08: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14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台当局“立法院”13日三读通过“冤狱赔偿法修正案”,除了将名称改为“刑事补偿法”之外,死刑的赔偿金由现行的每天1000元到3000元(新台币,下同),提高为每天折算5000元,并且取消赔偿金最高3000万元的上限。以近来引发关注的江国庆案为例,江家大约可获得新台币1亿元的补偿。

  台“立法院”13日三读通过,将现有的“冤狱赔偿法”,依照“大法官”的解释内容,改名为“刑事补偿法”,并将搜索、扣押也纳入刑事补偿的范围。另一方面,修法条文也将死刑的补偿金,由现行的每天新台币1000元到3000元,提高为每天折算5000元,虽然仍旧维持1000万元的补偿金下限,不过取消最高3000万元的上限。

  参与审查的“立委”吕学樟表示,以引发台湾社会瞩目的江国庆案来说,如果补偿获得确定,江国庆家属能获得的补偿将可大幅提高。

  报道称,根据试算,江国庆在1997年,年龄21岁时遭到枪决,依照当年民众平均余命76岁来计算,江家大约可获得将近新台币1亿元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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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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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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