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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改案庭审 陈水扁质疑证人贪掉选举赞助款

2011年06月23日 13: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金改案庭审陈水扁质疑证人贪掉选举赞助款
    陈水扁(右3)23日在台湾高等法院,为二次金改案出庭。 图片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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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23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民进党“立委”叶宜津23日为金改案出庭证称,2004年和2008年竞选“立委”时,曾收陈水扁的赞助款,但2001年没收到。扁除质疑款项金额有异,并问叶宜津2001年是否真的没收到。

  台检方特侦组2009年起诉二次金改案时,主张陈水扁、吴淑珍夫妇收受企业贿款,但扁始终主张款项是单纯政治献金。台湾高等法院23日上午传唤民进党“立委”叶宜津、李俊毅和许添财出庭作证。

  叶宜津证称,曾在2004年和2008年竞选“立委”时,各收到扁透过他人转交的100万元(新台币,下同)选举赞助款,但2001年没有收到钱。

  由于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和前陈水扁办公室参议郭文彬曾证称,2004年选举时,赞助每名“立委”150万元,与叶宜津只各收到100万的说词不同,陈水扁当庭问叶,“是你记错金额还是马永成和郭文彬所述有问题?”审判长则揶揄扁“你应该问,是不是他们‘A’掉(贪污)50万”。

  扁并质疑,2001年选举时,依照马永成和郭文彬的说法,他也有提供赞助款,叶宜津却说没收到,反问叶宜津“你是忘了还是没收到?”叶宜津则回应,2001年确定没收到赞助款,2004年和2008年收到的金额,可能是自己记错,总之她有收到钱。

  李俊毅则说,他在扁任内,曾在2001年、2004年及2008年竞选“立委”,2004年和2008年有收到扁的赞助款,但金额他没有细算就交给竞选团队,收钱时,对方有提金额是扁的赞助款,但没有提钱的来源,至于2001年有没有收到赞助款,他不记得了。

  许添财则证称,2001年和2005年参选台南市长时,印象中扁有派人将赞助款交给他,2001年的金额他印象模糊,2005年则收到300万元。

  据悉,合议庭23日下午将继续开庭审理,传唤台南市长赖清德、嘉义县长张花冠和民进党“立委”黄伟哲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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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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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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