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30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艺人胡瓜女婿李晋良涉违法使用硅胶为病患隆乳,遭台北市府卫生局勒令停业1个月,李晋良不服,打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认为处分无误,日前判决李晋良败诉。诊所方面则回应,一切都交给律师处理,会再上诉。
据法院判决指出,李晋良在2008年7月台当局核准开放硅胶前,使用硅胶为病患隆乳,遭台北市府卫生局裁罚10万元(新台币,下同),并命令李晋良的诊所停业3个月。
李晋良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010年4月间,认为停业3个月部分处分过重,不符平等原则,要求台北市卫生局将停业部分另为适法处分,市府卫生局事后将停业3个月改为1个月。
李晋良不服仍需停业1个月,再提行政诉讼,认为停业处分违反比例原则,并损害工作权、名誉、诊所员工就业及病患权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认为,李晋良身为专业医师,对医师法相关法令应主动了解并遵循,不能以停业处分造成重大损害为由而免责,判处他败诉。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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