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台湾一教授与女高中生发生不伦恋 原配怒起诉

2011年07月05日 09: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5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前篮球好手、台北体育学院副教授李云光,因与小他14岁的高中女学生萧乃绮长期不伦恋,元配林月圆怒告二人妨害家庭案,日前遭起诉。板桥地方法院昨首次开庭,李、萧坦承交往多年,萧女当庭落泪认错,为保证不再犯,将开立高额本票作担保,三方同意择期调解。

  据了解,中华台北队男篮知名好手李云光,1994年与当时就读东方工商的女同学林月圆结婚,育有一对子女,三年后至某高中教球时结识女学生萧乃绮,从师生变成好友,进而陆续在李云光住处及台北体育学院宿舍发生多次性行为。

  林女在2009年从李的电子邮件中发现李、萧有暧昧内容,才知道两人关系不寻常,因为双方都认错且签下切结表明不再来往,林也碍于还有小孩,因此原谅双方不再追究。岂知二人仍继续交往,林得知后愤而控告二人妨害家庭,于今年五月将二人起诉后,全案移往板桥地院审理。

  昨日下午,李云光穿着蓝色条纹衬衫、深色西装裤只身到法院出庭,其妻林月圆则穿着橘红色连身洋装,撑洋伞走入法庭。萧乃绮则在女性友人陪同下,戴深色镶水钻墨镜及口罩。

  法官先询问李云光及萧女对于起诉书内容是否有意见,二人皆表示内容属实。李表示确切时间及性关系次数都记不清楚,曾试图寻求老婆的原谅。

  萧女回答法官问题时边说边落泪,语带哽咽表示因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对林及自己家人感到非常抱歉。其律师也当庭向法官表示,已向永和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时间订在七月中旬。为展现不再犯的决心,萧女愿意开立高额本票作担保,倘若违反约定将赔偿高额违约金。

  被法官征询意愿的林女,原本坚持一定当庭谈和解,法官则以调解过程以不公开比较合适来劝林,最后三方同意择期到法院进行调解,全程进行20多分钟。

  开完庭后,李云光与林月圆虽同时走出法庭大楼,但二人刻意保持距离,面对记者追问不发一语,最后各自走出法院。

  萧女疑因害怕面对媒体追问,以等人为由,一直待在庭外休息区近30分钟。她最后头戴友人帽子、绑马尾,脱黑色外套企图伪装,在记者沿路追问下,仍不发一语,坐上友人的车离开法院。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朱鹏英】
    ----- 台湾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