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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记者的台湾印象:抽烟在台湾是件烦心事

2011年07月26日 10:49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大陆记者的台湾印象:抽烟在台湾是件烦心事
台北世贸中心门上贴了两张醒目的禁烟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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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过台北的繁华街区,尤其是潮男潮女聚集的西门町步行街,偶可见打扮入时的年轻女子纤指上夹着根细长的香烟,要么优雅要么耍酷地吸上一口。与我一同逛街的小兰是初次到台湾,他悄悄问我:“好像台北抽烟的女人不少呀。”我说:“不是,是因为她们抽烟全都必须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逃脱不了你的眼睛,所以你会觉得多,事实并非如此。”

  我所说的“光天化日”特指除了儿童、老人经常光顾的社区公园外没有屋顶的地方。而几乎所有有屋顶的公共场所,都会看到门上或墙上贴着这样的醒目告示:“烟害防治法新规定98年1月11日(即公历2009年1月11日)全面上路,××大楼全栋大楼均属于法定禁烟场所,于禁烟场所吸烟者,政府主管机关不经劝导直接开立罚单,处新台币2000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除百货大楼、展览大楼、会议大楼等公共大楼外,台湾的室内网吧、楼梯间、表演厅、大专院校、机关单位等室内也全面禁烟,通俗地说,就是所有上面有顶的公共建筑物下都不能抽烟。除违规吸烟者被罚外,经营者未张贴明显的禁烟标志,也将被处以1万元至5万元新台币罚款。

  说实在,“此处禁止(倒垃圾、大小便、吸烟、吐痰……)违者罚款××元”,这样的禁令在生活中并不罕见,但因事小且不便监督,往往难以严格执行,结果就沦为一句事不关己的标语口号,大家置若罔闻,熟视无睹。可是跟台湾人接触多了,我发现这些条条框框对他们还真有威慑作用。

  记得2009年1月台湾禁烟新法正式上路时,正值我首次赴台驻点采访,当地的媒体朋友请我到一家小饭馆餐叙。谈到兴起,其中一位老烟民忍不住拿出一根烟,刚要点上店家小妹就急忙奔来,一边制止一边赔笑脸:“这位媒体大哥帮帮忙,还是请到外面去抽,要是被发现了你挨罚,我们也会罚得很重哦。”说着紧张地四处张望。“没事没事,我就快快抽完这一根,这不大家正聊得高兴嘛,出去多没劲,再说我们在包厢里抽别人也看不见。”“不行不行,一有烟味人家就会举报,最近经常有人检查,查得非常严。”那小妹哭丧着脸。无奈媒体大哥只好拿着烟走出餐馆,刚点上老板娘又奔过去,一边指天一边摆手,大惊失色。原来他站的地方,有个钢化玻璃遮阳篷,算不得完全的露天。

  电视人有句口头禅:“戏不错,有点过。”这“谈烟色变”就是,现在哪里不在喊禁烟?但作如临大敌状未免夸张了吧。可那天晚上台湾几家电视新闻台滚动播出的一则新闻改变了我的看法。

  原来那段日子除了有关部门到处搜寻违规吸烟者,抓一个罚一个外,民众也积极举报,各媒体更是全面发动,尤其是电视媒体到处追拍、抓拍、偷拍。那天被曝到电视上的是这样的一段视频:某高级酒店门口廊沿下,一名靠墙而立的男子一只手背在身后,镜头拉近,可见他食指和中指之间夹着一枚烟头。

  哇噻,这台湾电视媒体的大哥大姐们委实厉害!就连藏在身后的小小烟头也能拍到,可见真的具有火眼金睛,而且绝对是经过了细心的跟踪搜查。这段视频所要批驳的不只是这位违规吸烟者,其矛头直指“卫生署”某高级官员,斥其领导不力,执法不严,要求他检讨甚至下课,而且摆出了不依不饶、穷追猛打的架势。

  台湾是个把“仁义”挂在大街上的地方,台北有著名的“仁爱路”、“信义路”,可上电视一看,别说是违法违规,只要是缺德的人和事一旦被揪出来,就绝不会被仁慈对待。连主人对家犬暴粗口、小孩喝斥家长这些等“闲事”也会被好事者偷拍提供给媒体,而各大电视台也很乐意将这类“鸡毛蒜皮小事”当作社会新闻公诸于世,警示公众,令当事者出丑。所以让吸烟者害怕的不仅是重罚,还有被举报曝光,罚款事小,丢脸事大。

  当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三个“必”落到实处,加上舆论监督的凶猛,群众举报的踊跃,敬畏法律法规就会渐成集体意识。虽然当下的台湾仍不乏违法乱纪者,但依我观察,在公共场合自觉自律的占绝大多数。

  除了重罚违规吸烟者,台湾还不允许电视节目、戏剧表演、视听歌唱及职业运动表演中出现吸烟场景;所有杂志不得刊登任何香烟广告,一旦违规,处以500万元到2500万元新台币罚款。此外,台湾有关部门增加补助,帮助“瘾君子”戒烟。他们从“烟品附加健康福利捐”中拨出5亿元新台币用于烟害防治预算,其中至少1/4用于戒烟门诊。每位戒烟者可获补助,进行为期8周的戒烟疗程。

  但据我了解,很多“瘾君子”也用不着有关部门赞助戒烟,干脆自己一戒了事。究其原因,并不是他们对吸烟的危害性真有多深的体认,而是违规吸烟成本太高、吸烟实在太麻烦。比如办公室位于101大楼最高层的员工,要到一楼的户外专区吸烟,得先从73楼搭电梯到59楼,再从59楼转到一楼,平常一趟要5分钟,若遇到中午休息或高峰时段,来回得耗费半小时,这样折腾一番只吸一根烟不划算,若连吸两根或三根的话,“失踪”时间太久老板又会有意见,难保不被“炒鱿鱼”,相较而言,“饭碗”当然比过烟瘾更重要。

  眼下福建居民赴台湾金、马、澎个人游就要启动,游客中的“烟民”可要注意啦,你到各商场景点购物参观,如果在空气中闻不到一星半点的烟味很正常,如果你吸烟了就会被视为很不正常。所以请一定谨记:按规行事,小心罚款,小心曝光。(记者 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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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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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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