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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25%儿童接触性资讯 13岁卖淫女称"又没什么"

2011年08月29日 15: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29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高雄警方日前破获一个未成年“童妓”应召站,不法业者标榜“超低价清纯少女”为卖点,五名获救的应召女中有4人未成年,年纪最小的仅13岁,她被警方救出时竟表示:“钱很好赚,又没什么”,但闻讯赶至警局的家长却当场痛哭。

  与此同时,台湾“内政部”儿童局最新调查指出,有多达25%的青少年(12岁以上、未满18岁)坦承接触成人资讯,包括成人电影及色情网站等,较5年前同一调查暴增5倍;其中更有约5%受访者过去1年内有过最少一次性行为。学者指出,网路及手机上网越来越普遍,业者又未积极防堵色情资讯的渠道,已对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高雄市警方少年队队长沈隆錭表示,2011年初曾查获12岁少女卖淫,如今再查获13岁少女卖淫案例,年龄层下降让人忧心。据称,高市警方日前救出4名未成年少女,其中两人仍在读初中,为赚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而瞒着家人接客,她们每次接客可分拆约2000至3000元(新台币,下同)的收入。警方指出,警方得悉有不法之徒趁暑假期间招揽未成年少女卖淫,至今已捣毁两个相关的卖淫集团,已逮捕主嫌10人,初步调查指该集团经营近半年,获利近百万元。

  有社会学者指出,网路色情资讯泛滥及父母对子女使用网络缺乏正当的认识,导致正在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接受到不正当的性观念及性知识,甚至认同随意性的性行为、“卖淫没什么”等。

  儿童局每五年就儿童、青少年的生活情况进行调查,近日发布的最新一次调查发现,每四名青少年有一名坦承过去一年看过成人电影或色情网站;其中1到2次占6成,7次以上占2成;显示网络成为未成年人获取色情资讯的最主要渠道。

  有初中生表示,他们浏览网上色情资讯是出于“正常的好奇心”,但认为自己不会因此“做坏事”。已为人母的游女士坦言,曾偷看子女的网页浏览纪录,发现正在青春期的儿子常看的几个网站都会有色情网站的广告或相关资讯,令她颇为担心。

  台湾大学社工系助理教授王云东认为,数据增加也可能代表青少年愈来愈敢讲,政府应修法让网路业者落实资讯分级制,政治大学广电系教授黄葳葳指出,该校研究发现8到18岁小孩中,近半拥有手机并使用流动上网;“18岁以下青少年办手机时,家长可勾选‘阻挡色情简讯’,业者却未积极宣导。”

  树德科大儿童与家庭服务系助理教授刘蔚萍提醒父母亲,电讯业者应主动广告,并提醒家长对子女的手机资讯进行管理,以免子女接触到不良资讯。(记者东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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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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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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