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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台签署合作协议携手发展渔业贸易

2011年11月04日 10:0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沪台签署合作协议携手发展渔业贸易
合作协议签约现场。葛凤章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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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日下午,上海市食品协会理事长葛根庆与台湾省渔会理事长黄一成在上海奥林匹克俱乐部签订了以水产品贸易、渔业产业化及在上海构建特色水产品专业交易平台为内容的合作协议。

  签约双方经过多次互访考察和协商沟通,从发挥相互优势为出发点,在渔业生产和开展贸易方面达成多项共识。在此次签订的协议中,双方同意拟定水产品贸易的近期和中长期计划,安排开展特色水产品的贸易。

  双方同意在沪共同筹建“沪台特色水产品交易中心”,使台湾特色优质水产品顺畅进入大陆、大陆特色水产品进入台湾有一个稳定的贸易平台,并发挥平台的辐射功能,促进水产品贸易全面合作。

  双方同意建立联合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专门负责实施落实《协议》的具体事宜。

  据了解,近期台湾可向上海日供青斑鱼10吨,龙胆石斑鱼8吨,月供鲈鱼、鲈鳗、虾苗50至100吨。另外还供冰鲜类水产:虱目鱼、花枝、透抽、墨斗鱼、秋刀鱼、鱿鱼、鲔鱼;初加工类水产:虱目鱼丸、花枝丸、草虾丸、旗鱼丸、各类鱼松和乌鱼子。

  台湾将每月从大陆进口活鲍鱼、冷冻鲍鱼、多宝鱼、斑节虾、蟹腿肉、鱼粉虾柳等。

  台湾省渔会理事长黄一成在签约仪式上表示,两岸正式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以来,我们渔业同仁深感受益。沪台此次签约,必将促进两地捕捞、养殖业的全方位合作,不仅有利于扩大渔业生产,而且也满足了消费者需求和增加了渔业同仁的收益。

  上海市食品协会理事长葛根庆表示,此次签订的这个协议,将通过发展贸易优化食品源的配置,丰富了上海的水产品供应品种,同时也会促进和带动沪台两地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葛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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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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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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