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台资成山东第三大外资来源

2011年12月22日 15:5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山东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统计,近年来鲁台经贸交流合作持续发展,到今年11月底,山东实际使用台资185.6亿美元,台资成为山东第三大外资来源。

  山东省台办主任张雪燕介绍说,今年以来,山东紧抓“十二五”规划实施和ECFA签署实施的重大机遇,围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两大战略,在全省深入开展了“鲁台经贸合作提升年”活动,以加强与台湾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合作为重点,取得了明显成效。

  数据显示,1到11月,山东省新批台资项目150个,实际使用台资额14.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9.7%。截至11月底,全省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199个,合同台资额277.7亿美元,实际使用台资185.6亿美元,居全国各省份前列。目前台资已经成为山东引进外资的重要来源之一,在全省利用外资中仅次于韩资、港资,居第三位。

  据不完全统计,山东现有台资企业盈利面在70%左右,特别是一些早期投资的台资企业进入投资回报期,效益较好,台商纷纷增资扩股,实施长远发展战略。今年以来,全省共64家台资企业增资4.58亿美元,约占实际利用台资的40%。

  目前,山东有赴台空运直航点3个,海运直航点9个。1到11月份,来鲁台胞近18万人次,应邀赴台6737人次,赴台旅游5.5万人次。截至11月底,累计来鲁台胞近224万人次,应邀赴台3万多人次,赴台旅游13万人次。(记者 刘宝森 席敏)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李伦】
    ----- 台湾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