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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拉法叶舰案涉案将领无罪判定 获赔149万

2011年12月30日 09: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轰动一时的“拉法叶舰”案,前台湾海军将领雷学明等人获判无罪确定后,不满遭检方滥权羁押,提起刑事补偿,求偿192万多元(新台币,下同)。法官考虑当时物价,酌减金额,判决4人总计获赔149万元。

  据报道,雷学明女儿、“立法委员”参选人雷倩获悉判决后表示,将和其他当事人商量后,再研究是否提起后续救济行动。

  台北地检署侦办“拉法叶舰”军购弊案,2001年依贪污罪起诉前海军军官雷学明、姚能君、王琴生、康世淳、程志波。

  台北地院经过长达10年审理,去年6月认定雷学明等人提供购舰意见给台军方各单位人员审核,未获任何不法利益,判决无罪,检方决定不上诉,全案定谳。姚能君因在审理期间过世,判决公诉不受理。

  雷学明等人获判无罪确定后,不满检方滥权羁押,向法院提起刑事补偿诉讼,雷学明等人求偿金额以最高额度1天5000元计算,4人总计求偿192.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雷学明等人自检察官侦讯到法院审理间,均否认贪污犯行,且无事证能证明检察官羁押雷学明等人是被误导侦查,未有不得求偿情形,认定求偿于法有据。

  不过法官考虑,雷学明等人被羁押期间于2000年间,当时生活水准、物价指数等经济指标,与现在标准有差异,以及雷学明等人被羁押期间的年龄与位阶,酌减求偿金额。

  法官判决,雷学明遭羁押84天,补偿37.8万元;王琴生补偿33.82万元;康世淳40.28万元;程志波补偿37.1万元,4人总计获偿149万元。另根据“刑事补偿法”规定,请求人不服判决时,得向“司法院”刑事补偿法庭声请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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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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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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