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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试深化两岸交流合作 看特区如何一一落实

2011年12月31日 14:31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税收优惠上,一些服务企业有望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两岸便捷来往上,赴台通行证“一年有效、多次赴台签注”的适用范围和对象将扩大;在台湾商品免税额度限制上,大嶝市场人员每人每天携带3000元的额度将适当提高。

  在备受关注的“两岸金融中心”建设上,将有包括“对台离岸金融市场”、“参照CEPA引进港澳金融机构”等实质性突破。

  被称为厦门特区建设30年以来改革力度最大的一个综合改革方案——《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在长达10938字的篇幅中,有近半用于具体描述鼓励厦门对台先行先试。

  “有不少利好的‘干货’,可实质性受益。”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唐永红表示,进一步先行先试的政策框架已搭起来,接下来就看特区如何一一落实。

  关键词:税收优惠

  先进服务业有望减按15%征税

  在厦门大学台研院经济所副所长唐永红看来,能否税费优惠,是吸引现代服务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一大关键。

  唐永红介绍,台湾减税后,企业所得税降为17%。而特区,15%的税率优惠正逐渐提高,到了今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已经提高到了24%,到明年,厦门将与全国统一税率,即为25%。

  来厦投资新的吸引力在哪?这是一个新的问题。

  《总体方案》明确,将采取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支持厦门加快发展。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而厦门经济特区范围内(集美、海沧、同安、翔安4区除外)经认定的新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可享受从获利年度起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

  上述优惠自然包括台商投资企业。不仅如此,《总体方案》还表示,在厦门划定特定区域建设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探索实施鼓励其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里的税收优惠政策自然是在15%—25%之间探索,如果能降到20%以下,对吸引台湾服务业来厦投资,有相当的吸引力。”唐永红如此分析。

  关键词:门槛放宽

  为引进台湾服务业开“绿灯”

  放宽台资来厦投资门槛,是唐永红关注的另一个问题。

  “目前台湾服务业占经济总量七成以上,由于多年来制造业外移,造成台湾服务业供给过剩,迫切需要在大陆寻求新的市场空间。”唐永红表示,与此同时,厦门正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双方有足够的契合点,而能否降低门槛甚为关键。

  根据《总体方案》,厦门将适当放宽台湾企业在合作示范区从事现代服务业的资格限制,降低市场准入条件。同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优先对台放宽现代服务业市场准入,允许台商在厦门以独资或控股方式,投资环境服务、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工业设计、建筑设计、资产评估、会计、审计和簿记服务等服务业,积极推动离岸呼叫中心业务试点。

  支持厦门开展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作用,在国家的法律法规框架内,优先考虑在厦门开展对电信增值业务开放外资股比限制的试点。鼓励和支持台商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按照台湾科技园区管理模式,在厦门自主开发建设产业园区,吸引台湾具有先进技术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落户。

  《总体方案》还鼓励台资来厦门设立非营利性医院或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建立两岸病患制度化转院程序与对接机制。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厦门设立独资医院,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厦门设立合资、合作医院的,对其投资总额不作要求。

  “这将使台资来厦投资更加多元化,尤其是有利于吸引台湾服务业的转移。”唐永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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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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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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