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青少年网络性侵问题严重 占网友性侵案件6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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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青少年网络性侵问题严重 占网友性侵案件6成
2009年04月15日 16: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1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市家暴防治中心统计,台湾12至18岁青少年占网友性侵害案件6成多,面对虚拟网络环境,提醒家长多关心孩子。

  根据统计,2007年发生遭网友性侵害案82件,占全部性侵害案的11.1%;2008年86件,占10.8%;今年1到3月17件,占10.9%。其中,被害人年龄以“12岁以上、未满18岁”最多,占网友性侵害案件6成多,突显青少年网络性侵害问题严重性。

  家暴防治中心主任江幸慧表示,依多起青少年网络交友遭性侵害案例处理经验,社工在服务过程中发现,被害青少年多因现实环境压力与挫折,期望藉由网络交友得到更多肯定与认同,加上异性交往的吸引力,容易身陷危险而不自知。

  她也特别提醒家长,多花时间陪子女,并注意小孩上网情形,防范网络交友陷阱。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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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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