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两地签署四份体育合作协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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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台两地签署四份体育合作协议
2010年06月18日 22: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泉州6月18日电(林永传 郭斌)18日下午,“第二届海峡论坛•海峡两岸体育交流恳谈会”在福建泉州举行。

  台湾体育会理事长郑锦洲、副理事长林正常,台北市体育处处长孙清泉等台湾嘉宾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福建省及各区市体育总会的代表共聚一堂,围绕“扩大民间体育交流,加强两岸体育合作,促进两岸体育共同发展”的主题展开恳谈,并签署了4份海峡两岸体育交流大赛合作协议。

  此次闽台两地签署的4份协议分别为:福建省体育总会和台湾省体育会体育交流合作协议、福建省体育总会和台北市体育总会体育交流合作协议、金门县体育代表团参加第十四届福建省运动会交流合作协议及福建省篮球协会与金门体育会签署体育交流合作协议。

  福建省体育总会主席徐正国表示,在两岸各界广大民众的共同努力下,两岸的交流往来日趋频繁、两岸的体育文化日渐交融、两岸的同胞之情日益深厚。希望通过本次恳谈会形成的合作共识和成果,为两岸民间体育文化交流更深入、更广泛、更持久地开展下去奠定基础。

  “台湾民众中有百分之六七十都是从泉州、漳州过去的,闽台两地有着血浓于水的深厚感情”。 台湾省体育会理事长郑锦洲表示,闽台两地的体育界朋友像亲戚一样,互来互往,既交流技艺,又增进感情,通过这次恳谈,两地的交往会更加频繁,感情会更加亲密。

  台北市体育处处长孙清泉表示,“希望今后两岸的民间体育交流能形成规模化、实质化、常态化,使之真正成为闽台两地同胞心灵沟通、长叙五缘的友好桥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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