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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淇控台媒侵犯肖像权 二审改判免赔偿(图)

2011年02月16日 09: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舒淇贵为影后,一举一动都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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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16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消息,台湾某媒体前年报导舒淇出席活动穿着隐约露点,并刊登她多年前的清凉写真照,引起舒淇不满,她认为该媒体侵犯她的肖像权,报导让人误认她专门拍摄三级片,提告求偿。一审她获判赔60万元台币,但台湾高等法院认为此报导符合新闻自由规范,昨逆转改判免赔定谳。

  被告媒体当报导舒淇出席上海哥斯达邮轮启航仪式时,疑不慎走光,并刊登2张舒淇15年前拍摄的写真照片,注明“从三级片女星出身,网路上至今仍有不少当年拍的写真集和三级片的内容”,舒淇认为她的肖像权受损。但高院认为,舒淇16年前同意由《阁楼》拍摄写真后,照片肖像权已不属于她, 她若真的拍过裸照或三级片,就算是过去式,但她是公众人物,报导内容也具新闻价值。昨舒淇助理Jason仅表示“我们还不知道这个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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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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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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