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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遭媒体"追踪" 或将成"醉驾入刑第一名人"

2011年05月16日 18: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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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著名音乐人高晓松。 

  中新社北京5月16日电 (记者 杜燕)中国知名音乐人高晓松最近一周因为醉酒驾车被媒体“紧密跟踪”。16日上午他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17日下午相关案件将公开审理,如无意外,高晓松将成为“醉驾入刑第一名人”。

  本月9日晚,高晓松因为喝了一瓶白葡萄酒和一瓶洋酒上路,引发交通事故,并经血液酒精检测,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超过醉酒驾车标准。因为本月“醉驾入刑”实施,他作为名人“明知故犯”,引起广泛关注。

  而在前不久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事件发生后,高晓松曾高调呼吁音乐圈封杀西安音乐学院学生,因为他们“集体支持药家鑫”,称“漠视生命的人会爱音乐吗?”。此次高晓松以身试法,让众人疑惑他为何“要做那种被自己骂过的人。 ”

  另外,针对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所言“醉驾不一定入刑”,让人心生疑惑,高晓松作为名人如何判决,备受社会关注。

  在高晓松或将“入刑”前一天,16日上午,北京交管部门民警到东城区人民法院,向高晓松宣读公安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同时,按照最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的当事人,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另外,由于高晓松被查获时存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车的违法行为,对他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宣读完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民警告知高晓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或者东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高晓松现场未对处罚决定表示异议,并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确认。

  据悉,自5月1日《刑法修正案》实施后,北京9日对首例涉及危险驾驶罪的案件进行了判决,醉驾者郭术东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5月17日,高晓松醉驾案将在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审判结果引人关注。有业界人士表示,影响刑事案件判决结果的因素很多,比如当事人的认罪态度、有没有自首行为等等,北京首例醉驾案和高晓松醉驾没有太多可比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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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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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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