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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被侵权金巧巧获赔17万 照片被用于药品宣传

2011年06月06日 13:57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热播剧《老大的幸福》扮演三弟媳妇“小南”的女演员金巧巧,发现自己的照片竟然被一家广告公司用作一则宣传保养妇女子宫的广告。金巧巧将侵权方北京清华同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清华同仁公司)以及刊登广告的某报社告到法院,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30万元。近日,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二被告赔偿金巧巧共计17万元。

  金巧巧称,清华同仁公司在其产品——“爱巢·更年轻”康酮胶囊广告上,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了她的肖像照片,外地报社刊登涉案广告,均侵犯了她的肖像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报社刊登产品广告中未经许可使用了金巧巧的照片,该行为对金巧巧肖像权构成了侵犯。清华同仁公司未能证明广告系何人发布,也未能出示证据证实其采取了任何积极有效的制止措施,故法院认定清华同仁公司应与被告报社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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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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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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