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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董事李宝安指认陈志云涉贪 法庭唇枪舌战(图)

2011年07月06日 09:24 来源:信息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无线董事李宝安指认陈志云涉贪法庭唇枪舌战(图)
陈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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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批准员工外出工作六大规条

  1一定不可以对公司收入和业务有不良影响。

  2不能对公司将来业务发展有不良影响。

  3不能损害公司声誉和形象。

  4不能影响公司对公众的责任。

  5不能影响(申请人)员工的日常职务。

  6不能用公司资源。

  陈志云案件这周踏入高潮,无线员工开始出庭作供。作为首个出庭的无线员工,无线执行董事李宝安在庭上与陈志云视同陌路,互不对望,连续两天出庭都与陈志云代表律师唇枪舌战,并强调无线一向不允许陈志云因出席2009年倒数节目而收受利益,他更透露自己“略施小计”揪出付钱予陈志云的实为思潮广告公司。

致电赞助商查思潮

  李宝安表示去年1月,接获无线员工投诉,怀疑有人在筹办《奥海城全城狂欢迈向2010》时涉嫌违法,赞助机构奥海城商场把原付予无线的款项给予第三者,但由于公司未能确定第三者的身份,遂展开内部审查程序,调查相关的活动。李宝安要求会计部叶姓女职员藉词追账,致电商场推广经理区国恒“套料”,先查问对方是否已就倒数节目付款予无线,继而再问“那么思潮的款付了吗?”李宝安指出,当时对方对这提问感到惊讶,但仍回答“给了”,于是他们确定思潮是收取利益的第三方公司。

  早前区国恒亦供称,有关活动完结后约于2010年1月接到自称是无线会计部女职员来电,问他“付给思潮16万了吗?”他当时对此感愕然,不明白无线为何会替思潮追数。

陈志云无申请私收酬金

  李宝安在庭上称无线员工未经许可,不得接受无线以外的工作;就算事先申请,亦必须符合六大原则,不违反公司利益才会获批,高层亦不例外。陈志云因在《奥海城全城狂欢迈向2010》增添“志云饭局”环节而通过思潮额外入账11.2万元,李宝安指看电视才知有此环节,但陈志云是由公司指派出席活动,故没有额外酬劳,而由于其演出与公司业务有关,公司不允许他收受第三者的利益。他指陈志云涉违反合约,没有向公司提出申请便私自收取客户酬金。

  事实上,自李宝安在2009年7月成为陈志云的上司后,陈先后两次向李宝安提出申请,李考虑两次活动都与公司业务没有抵触故批准。据悉,其中一次申请是为保险公司内部演讲,收取逾4万元酬劳;另一次是2009年11月,陈志云以电邮通知李宝安将参与一项社会服务团体计划,且说明是由企业资助,李宝安当时回复多谢陈志云通知出席这些慈善和社会服务活动,表明公司全力支持。对此,李宝安则反驳,批准与否需要视乎上文下理,若是商业行为,当他回复是慈善活动时,陈志云应该提出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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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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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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