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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高晓松拍公益片,是现身说法还是“漂白”

2011年11月20日 16:43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资料图:5月17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今日一审宣判: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人民币。图为庭审现场。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  

  高晓松是现身说法还是“漂白”?

  在东方卫视《中国达人秀》节目组的安排下,前日,高晓松现身上海某酒吧,参与严禁酒驾公益宣传片的拍摄。身为导演和音乐人,他在拍摄现场还对灯光音效都给出了建议。据悉,这些宣传片将制作成15秒和30秒两种版本在东方卫视播出。

  据悉,高晓松在“禁酒驾”的公益宣传片中将会说出三个警句,分别是:“酒不会犯错,但人会”;“车不会犯错,但人会”;“一念之差只要0.1秒,但却需要付出更多时间和代价”。

  高晓松称自己的身份不是导演也不是演员,而是现身说法。可我却觉得,高晓松的三个警句不像现身说法,更像是说教——他并没有就自己的酒驾行为检讨,也没有号召大家别向他学习!

  真要是现身说法,就应该将三个警句改为:“酒不会犯错,但人会,比如说我”;“车不会犯错,但人会,比如说我”;“一念之差只要0.1秒,但却需要付出更多时间和代价,请大家以我为戒”。这样拍出来的“禁酒驾”宣传片,才更令人信服。

  不提自己,单纯希望别人别这样、别那样的,不是说教是什么?高晓松有什么资格对别人说教?别人又需要他来说教吗?高晓松出狱后受到的“礼遇”,不说空前绝后,至少也是不多见的,俨然成了“王者归来”。这也没什么,一方面,高晓松已恢复公民自由身,有权利享受生活,参与活动;另一方面,高晓松道歉态度诚恳,还在狱中翻译了马尔克斯的作品《昔年种柳》,确实也不容易。

  但不管怎么说,高晓松是犯了罪的,理当以最大的诚意继续反思自己的过错,而不必急着参与太多的活动。尤其是,拍“禁酒驾”宣传片值得思量。

  据悉,高晓松妻子在接高晓松出狱回家的路上,为躲避媒体记者,涉嫌超速行驶。超速行驶虽不能跟酒驾同罪论处,但其危险性,却是相同的。如果高晓松连这一问题都没搞清楚,单单就酒驾现身说法,意义又能有多大呢?孙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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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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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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