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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哥哥向遗产信托人求偿遭否 另需支付诉讼费

2011年12月14日 08: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梅艳芳哥哥向遗产信托人求偿遭否另需支付诉讼费
    梅启明(圆图)入禀指控梅艳芳的遗产信托人,高等法院昨颁令剔除诉讼。图片来源:香港“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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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2月14日电 香港“明报”报道,已故巨星梅艳芳逝世8年,法院已维持梅妈覃美金争产败诉的裁决,只有梅艳芳的两名兄长梅启明及梅德明又掀诉讼,入禀指控其遗产信托人,于03年12月处理梅艳芳所签的遗嘱及法律文件有疏忽,导致遗产损失,要求赔偿15亿元港币。高等法院昨颁令剔除诉讼,梅兄需交付惩罚性诉讼费。

  梅启明昨在庭上陈辞时提起梅艳芳 ,不禁呜咽,力陈其妹的遗产被外人瓜分,“是好严重的冤案”。法官表示,梅启明不是遗产的受益人,无权提出诉讼,故应被告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要求,剔除其申请,并指梅兄全无胜诉机会,下令他支付惩罚性诉讼费。汇丰又指,将提出申请限制梅启明再掀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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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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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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