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中国侨界

侨乡永春与台湾宜兰签协议拟建农业合作基地

2011年03月23日 00: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永春3月22日电(苏巧凤 施由森)21日晚,在台湾宜兰县闽南同乡会的牵线搭桥下,福建永春县海峡办与台湾宜兰农会签订农业交流合作协议,并探讨在侨乡永春建立农业合作基地。

  “永春与宜兰两地地缘相近、气候相似,希望两地能够多交流,特别是在农业方面。”在签约仪式上,来自台湾的宜兰市农会理事长林锡明表示。

  据了解,素有“万紫千红花不谢,冬暖夏凉四序春”之称的福建永春县山地面积160万亩,是典型的农业县。近年来,随着农业结构的不断优化,永春建成了包括优质芦柑、无公害茶叶等八大特色农业基地,并逐步向“订单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外向型农业”发展,芦柑、食用菌、茶叶等农产品每年出口创汇达2500万美元。

  与永春地缘相近、人缘相亲、语言相通、气候相似的台湾宜兰县,精致农业、旅游业等发展不错,特别是种植业有很多先进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

  “宜兰主要发展农业,永春也是,两地就应该经常交流,促进共同发展。”宜兰县闽南同乡会理事长林纪炳称,通过签订农业交流合作协议,可以推动两地尤其是以农业科技为重点的文化交流和农业科技文化活动,让大家都“种好田”。

  据了解,近年来,侨乡永春发挥“五缘优势”,加强与台湾农业深入合作交流,并积极构筑台商创业发展平台,提出建设海峡西岸(福建永春)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示范基地,推进海峡两岸(永春)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植物种植合作区等“两个中心”、“十个产业合作区”规划建设。今年2月,台湾延平乡与该县湖洋镇刚刚举行乡镇(农业)对接签约仪式。

  此次福建永春与台湾宜兰农会签订农业交流合作协议,也是旨在加强永台两地农业对接,促进农业合作、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推动两地在发展精品农业、农产品贸易、观光农业、中草药、生物科技等经贸、农业方面开展对口合作。(完)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朱鹏英】
    ----- 中国侨界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