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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多项举措发挥侨联在跨越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011年04月02日 16:28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发挥侨联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海外联谊、对台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侨联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招商引资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支持侨联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开展“服务项目带动,推动侨资回归”等专项活动,推进“侨领侨团海西行”,主动参与、协办地方政府的各类招商活动,邀请有实力、有影响、有地位的华侨华人来闽考察,参加重大经贸活动,着力促进大型项目落地我省;推进以侨促贸工作,在“引进来”的同时,发挥华侨华人社团和海外侨领的作用,大力帮助企业“走出去”,到港澳台及国外设立营销中心、运营中心,开展跨国投资,拓展国际市场,服务外经贸发展。

  二是招才引智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在大力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支持侨联重点引进对我省跨越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先进实用技术,积极引进我省重点发展的技术领域、战略支撑产业急需的创新人才,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的关键人才;要大力支持侨联创新汇集侨智的载体,通过“侨界特聘专家顾问团”、“新侨专业人士联谊会”等组织,以侨引才、以侨引智;健全“侨联服务联系点”制度,推动“侨联服务点企业”与“新侨专业人士联谊会”的智企对接,在侨资侨智的引进、签约、落地、投产等方面提供帮助。

  三是海外联谊方面,在继续做好老侨工作的同时,创造性地拓宽新侨工作,做大做强侨联青年委员会,加强与华侨华人新生代、新华侨华人、归国留学人员及宗亲的联谊,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及外国商会、协会等民间组织、社会贤达及友好人士的联谊工作;开展“亲情中华”慰问境外侨胞、“侨界青少年夏(冬)令营”等活动,增进归侨侨眷、海外侨胞特别是新华侨华人、华侨华人新生代和归侨侨眷子女的文化认同感和民族向心力。

  四是对台工作方面,要发挥侨联组织与台湾侨界社团、海外台籍侨团联系密切的优势,推动闽台在经贸、科技、文化等方面合作,支持侨联组织承办“海峡两岸侨联和平发展论坛”等活动,通过组团访问、邀请来访等形式,密切与台湾岛内三大侨团及其他涉侨团体的联系,运用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朱子文化、闽都文化等,引导台胞回乡开展宗亲联谊、寻根问祖、接续族谱等活动。

  五是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与同级维稳、信访部门的沟通协作,与有关部门建立维权协作机制,坚持定期接待侨界群众来访;做好侨联“侨爱心工程”项目等,促进侨界群众增收致富。

  六是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方面,各级侨联要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深入调查研究,通过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侨情专报等形式,反映侨界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积极建言献策,依法参与民主监督。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做好侨联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对侨联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侨联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位党委领导分管侨联工作,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各一位领导联系侨联工作;党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侨联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侨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逐步建立“党建带侨建”制度,把基层侨联建设纳入党建的总体格局;侨联参与协商和推荐人民代表大会归侨、侨眷代表人选,提名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委员人选。

  《意见》就侨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各级党委要统筹考虑有归侨侨眷身份和非归侨侨眷身份侨联干部的培养、锻炼、交流和使用。侨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应当由归侨、侨眷担任,候选人名单须征求上一级侨联意见。要继续在各级侨联开展“创家交友”活动,推动侨联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条件成熟而尚未成立党组的设区的市侨联,应成立党组。县级侨联要做到“五有”(有组织、有队伍、有经费、有阵地、有活动);在归侨、侨眷较多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成立的高校中,积极建立侨联组织。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对侨联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办公场所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明确各级侨联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保障对侨联工作的经费投入。要积极培育、挖掘、推广先进基层侨联组织和归侨侨眷先进个人,在党校和行政学院研究增设侨务工作课程,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积极为侨界群众提供支持和帮助,扩大对侨务政策、侨乡建设、侨联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形成服务发展、参与发展、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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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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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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