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中国侨界

国务院侨办向东日本大地震受灾侨胞发放慰问金

2011年06月24日 00: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东京6月23日电(记者 谢国桥)记者近日从日本华侨华人联合总会了解到,中国国务院侨办面向东日本大地震受灾侨胞发放的慰问金已开始接受申请。这是国务院侨办继1995年“阪神大地震”后第二次向在日受灾侨胞发放慰问金。

  据日本华侨华人联合总会副会长陈学全介绍,所有持中国护照、在日居留资格1年以上,在“3•11”东日本大地震及其引发的海啸和福岛核事故中出现死亡、受伤、房屋受损、按政府要求避难等情况的侨胞,均可申请此笔慰问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11日。申请人须提供外国人登陆证复印件、罹灾证明书原件和能反映房屋受损情况的照片。日本华侨华人联合总会将在审查相关材料后,尽快将慰问金发放给受灾侨胞。他说,有疑问者可直接日本华侨华人联合总会咨询,咨询电话和传真为03-3571-7615,电子邮箱为overseas@tokyo-chinese.com

  “3•11”东日本大地震发生后,中国有关方面非常关心在日侨胞。国务院侨办也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受灾情况,对灾区侨胞表示慰问,并决定向受灾侨胞发放10万美元慰问金。4月25日,中国驻日本大使程永华向日本华侨华人总会移交了慰问金,名誉会长陈焜旺、会长符易亨表示将用好这笔善款,并坚信有祖(籍)国政府和人民的支持,灾区侨胞定能团结合作,战胜任何困难。(完)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官志雄】
    ----- 中国侨界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