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中国侨界

杭州困难归侨生活补贴发放相关事宜

2011年07月29日 11:03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各区、县 (市)侨办接通知后,认真做好困难归侨的调查摸底工作,确定补贴对象。补贴对象的条件是:

  1、有杭州市户籍,男60周岁、女50周岁,无退休金收入,生活困难的归侨;

  2、有杭州市户籍,孤、寡、病、残、弱势群体的困难归侨。

  二、补贴标准:每人每月补贴100一150元。

  三、接受补贴的归侨,请逐一填写《杭州市困难归侨生活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滨江区,送市侨办审核同意,报市财政局;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桐庐县、临安市、建德市、淳安县,经当地侨办审核同意,报当地财政局,并报上级侨办备案。

  四、补贴经费由市和区、县(市)财政分别解决,其中6个老城区的困难归侨生活补贴经费每人每月150元,由市财政局统一核拨给市侨办。其他区、县(市)由当地财政局负责核拨给当地侨办。

  五、困难归侨生活补贴发放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杭州侨网)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董方】
    ----- 中国侨界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