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1618盒越南酸奶被查扣 目前不能出口到中国

2016年04月15日 11:07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 

  前段时间,晨报报道了不少市民购买的“越南酸奶”中国暂未允许进口一事。这些酸奶口味多样,没有中文字样,保质期还比市面上的其他酸奶长。而厦门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表示,中国和越南尚未确认乳制品卫生证书,因此目前越南乳制品还不能出口到中国。

  该报道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在报道见报第二天就开展了奶粉及乳制品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乳制品的行为,专项行动开展至今已立案2起,查扣1618盒“越南酸奶”。

  监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4月2日起开展,将持续至5月31日,以无中文标识的乳制品和假冒伪劣婴幼儿奶粉为查处重点。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首先将对奶粉及乳制品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一些突出重点区域,如学校周边冷饮店、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食品市场等;同时,重点排查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企业等“三无产品”,以及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奶粉及乳制品。

  一旦发现违法生产、经营奶粉和乳制品的生产经营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说,对此次专项打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核查和督办,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希望通过此次行动规范奶粉及乳制品生产经营秩序。

  发现“越南酸奶”可举报

  而在专项行动开展以前,已有部分“越南酸奶”被查获。3月30日,殿前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中埔水果批发市场D10、D14号两家商铺查获34箱“越南酸奶”。中埔市场D14号商铺的经营者说:“我从广东购进该酸奶,每天半夜到货,每箱进价63元,以80元售出,到零售商手中每盒约卖2.5元,每箱卖120元。”

  殿前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经进一步调查取证认定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将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若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将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不要购买没有中文字样的“越南酸奶”,如果有发现违法生产和经营行为,可拨打12331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记者吴雪莹 通讯员刘启国 李有森张潇翎

【编辑:唐云云】

>产经频道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