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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威诚信助力互联网纠纷解决多元化发展

2017年07月18日 14: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天威诚信助力互联网纠纷解决多元化发展
    天威诚信董事长陈韶光女士

  中新网7月18日电 近日,第十六届中国互联网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以“广连接·新活力·融实业”为主题,聚焦当下最前沿的人工智能、互联网金融等领域,邀请了包括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等在内的众多知名互联网企业,打造中国互联网品牌盛会。天威诚信也受邀出席会议,并在13日的中国互联网纠纷解决机制高峰论坛上发表主题演讲。

  会上,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分别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法庭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联合发布了《大数据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现状及展望调研报告》和《第三方电子数据平台固定电子证据的调查研究》。在未来互联网纠纷解决中,电子证据将发挥核心作用,为司法审判提供支持。

  天威诚信作为电子数据保全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论坛,董事长陈韶光女士应邀在会上进行了《可靠电子数据认证的司法实践》主题演讲,分享了天威诚信在可靠电子认证领域的司法实践。陈韶光女士指出,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之所以可以为互联网应用提供可靠的电子数据认证服务,确认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关键原因在于:一、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依据《电子签名法》设立,必须通过工信部及国家商用密码管理局的安全审查及规范性审查,获得行政许可资质后,方能对外开展电子认证服务。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实施两层监管,一层是主管部门对于认证机构运营环境、制度及密码体系执行等层面的监管;另一层是公众基于备案并公示的认证业务规则,对机构对外开展业务的全程监督。特别指出,在法律责任承担上,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要求,认证机构承担了最严格的无过错责任。三、在业务连续性保障方面,《电子签名法》以及《电子认证管理服务办法》明确要求,如因认证机构的原因导致认证业务可能暂停或终止的,认证机构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作出妥善安排,保证认证业务开展的连续性。

中国互联网纠纷解决机制高峰论坛现场
中国互联网纠纷解决机制高峰论坛现场

  在这样严格的运营监管机制下,电子认证业务核心围绕两个内容开展:一是基于主体的可信认证,包括主体身份的真实性认证、意愿的真实性认证以及主体责任能力的认证;二是围绕电子数据的可信认证,包括认证电子数据是否满足《电子签名法》对于书面形式、原件形式以及保存方法可靠性的要求,是否符合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能否构成认定证据真实性的关键要素。可见,电子认证服务的核心,是通过确定虚拟的主体身份、锁定虚拟主体在互联网当中的各个行为,来实现对互联网业务开展的规范化管理,最终认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使其具有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2005年《电子签名法》颁布实施以后,天威诚信的业务紧密围绕电子数据的可靠性认证开展,并于2009年开始对外提供电子签名数据取证服务,实际践行天威诚信可靠电子数据的认证价值,成为行业内具有最多司法判例的机构,出具的专业验证报告人民法院及仲裁委员会采信率为100%。为了便于理解,陈韶光女士介绍了天威诚信的几个典型电子签名取证案例,并对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电子签名数据的法律效力、重点关注电子认证业务的哪些环节进行了深入剖析。通过实际判例可知,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认定电子数据法律效力的关键在于:提供服务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业务流程设计是否支持事先约定及合议,是否告知相关权利义务,证据管理机制是否完备;证据是否由第三方或在第三方监督下获得;证明的内容是否完整等。

  当然,《电子签名法》颁布和实施的目的并不是解决电子签名纠纷,而是为了确定电子签名的合法有效性,通过架构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的桥梁,便于更多的业务以互联网的方式或者在电子化环境中开展。同时,通过对互联网业务中电子身份的锁定以及对电子数据的判定,电子认证业务可以将互联网业务与司法业务对接,支撑司法业务的在线开展。在这样的思想和认知下,天威诚信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包括与公证处合作支撑公证业务的在线开展;与仲裁委员会合作,围绕立案、申请、受理、送达等环节,借助电子认证服务解决业务时效性和法律文书确认等问题,支撑仲裁业务的快速审理等。通过多方位的尝试,天威诚信力图通过电子认证服务将互联网业务与司法业务有效对接,实现快速的多元化纠纷预防机制,为互联网业务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最后,陈韶光女士强调,天威诚信作为极具社会责任感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将把电子数据的安全可靠性业务坚持做到底,实现《电子签名法》赋予整个行业的使命;同时,希望通过电子认证业务的不断开展,帮助互联网服机构、司法服务机构建立多元化的争议解决机制,维护网络安全秩序,促进互联网环境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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