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失误丢失艺术照,家住民意街舞台社区的陈小姐维权6年,经江汉统一工商所调解,昨日,影楼终于退还陈女士1100元。
2004年4月30日,陈小姐到江汉路一影楼照个人艺术照,费用1100元。7天后,与家人同去影楼选片,发现照片效果差,影楼同意为其重拍2套服装照片。同年6月19日,陈小姐经查看,对补拍照片满意,同意影楼出册。但过了几天,影楼电话告知:由于内部电脑出现故障,所照艺术照全部销毁。影楼要求陈小姐再次补拍,陈小姐要求退款遭拒。
后来,陈小姐调到外地工作,委托亲属前往影楼协商退款事宜,一直未解决。今年5月,陈小姐回汉完婚,再次到影楼讨说法,同时提出在退款数额上让步,影楼不同意。陈小姐愤而向统一工商所投诉,后经工商人员调解,影楼退还陈小姐1100元。(记者王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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