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澳大利亚铁矿石企业吉普森山官方网站宣布,赢得对日照钢铁(简称日钢)的仲裁:2008年日钢拒绝履行与吉普森山的长期合同义务,被裁定支付1.14亿美元的合同违约金。这是海外矿山追索中国钢厂矿石合同违约的首例。
>>事件 澳矿索赔1.14亿美元
据公告,日钢当年拒绝履行与吉布森山铁矿的长期合同义务,对其造成了合同损失,损失金额为1.14亿美元。日钢对吉布森山终止长期合同提出反诉,被仲裁人驳回。
2007年,吉普森山与日钢签署为期15年的铁矿石长期合同,日钢每年采购吉布森山不超过150万吨的铁矿石。但在2008年后,吉普森山已经不再供应日钢长期合同铁矿石。当年,吉普森山紧急为其铁矿石找到了其他客户,不过价格受到影响相对较低。
>>应对 日钢称积极反诉
对此,日钢方面表示,当年与吉普森山签订的合同,对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进行了约定,金融危机是不可抗力。目前的赔偿裁定是澳大利亚仲裁机构单方面的,日钢将积极反诉。
我国著名国际贸易律师、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蒲凌尘认为,尽管日钢已被山钢合并,且此案牵扯到中澳跨地区的合同,需要中澳司法协作,执行有一定难度,但考虑到日钢若有海外资产可能会被扣押等因素,此案还是可以执行的。
他建议日钢详细研究当时的合同,目前,国内企业往往只关注合同前三页,包括交货时间、付钱约定等内容,往往忽略合同后面的一些重要条款。而中外合同在签订时对出现纠纷如何仲裁,仲裁地点,适用法律以及仲裁是否是唯一解决办法等都有约定。
>>分析 预计索赔潮不会出现
记者多方了解到,2008年我国铁矿石长期合同违约情况严重,达合同比例的50%左右,由于金融危机,铁矿石现货价格暴跌到70美元/吨左右,而长期合同价在100美元/吨以上,两者价差最高达约60美元/吨,钢价也迅速下滑,包括武钢等大型钢厂在内的国内企业不得不选择违约。联合金属网分析师胡凯告诉记者,当年武钢的长期合同全部抛弃,宝钢则在合同规定范围内违约。业界担忧吉普森山的索赔会引发一波矿山索赔潮。
不过记者昨天采访多家钢厂了解到,迄今为止,三大矿山并没有正式提出索赔要求。因为长期合同主要来自三大矿山,所以可以预测,大范围的索赔潮并不会出现。
胡凯分析,鉴于与中国大型钢厂的长久合作关系,三大矿山不会翻脸,且铁矿石不愁卖,在长期合同无法实现时,会迅速通过现货销售。目前三大矿山彻底抛弃年度合同,推行季度合同,甚至以指数定价。(记者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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