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起诉安徽阜阳多家超市侵权 索赔600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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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起诉安徽阜阳多家超市侵权 索赔600万

2010年08月24日 15:25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4时48分报道,跨国零售企业家乐福本打算进驻安徽省阜阳市场,在选址调研过程中,意外发现阜阳市已经有160多家“家乐福”超市。家乐福股份有限公司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阜阳这些超市的母公司——“安徽家乐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分支机构告上法庭。目前,家乐福品牌涉嫌被侵权一案已进入庭审阶段。详细情况我们来连线安徽台记者张建亚:

  主持人:阜阳已有的家乐福超市是怎么一回事,给我们介绍一下。

  记者:在法国家乐福进驻以前,阜阳已经有160多家“家乐福”直营店面,这些超市属于“安徽家乐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家乐公司和家乐福也就一字之差。

  被告家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11号,最初登记使用的企业名称为“安徽阜阳家乐福商贸有限公司”,2009年8月17号,“家乐福”商贸公司将其企业名称变更为家乐公司,继续保留并使用与原告家乐福商标相近似的“家乐”文字。其下属超市,在店名、招牌、店面、门牌、促销条幅、价签、销售票据及购物袋等诸多场合,用的也是和家乐福商标完全相同的商标。

  主持人:现在家乐福公司提出怎样的索赔方案呢?

  记者:目前据记者了解到,法国家乐福已经向被告家乐公司索赔600万。不过对于家乐福的诉求,被告家乐公司认为,使用“家乐”作为企业中的字号,并不构成对家乐福注册商标的侵权,是正当使用。因为企业名称是依法经当地的工商部门登记核准的。在庭审结束时,记者注意到一个有趣现象:可能由于证据太多,材料太厚,原告家乐福竟然是搬来了行李箱来装证据。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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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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