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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加名”免征契税 南京不存在退税问题

2011年09月02日 17:04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连日来,夫妻婚前房产增加名字是否征收契税让人非常纠结,为此呼吁相关部门赶紧出台政策予以明确。昨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一锤定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通知自8月31日起执行。

  南京地税:及时上报市民意见,通知一来就贴上

  昨天下午3:40,记者在南京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看到,南京市地税局工作人员正在将刚刚下发的通知张贴在契税咨询窗口前。

  由于新婚姻法相关条款引发的婚前财产权属变更的问题,8月23日,包括南京、青岛、成都、泉州、苏州等地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要求对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行为征收契税,一套价值为100万的婚前一方房产,如果婚后要加上另一方名字,那么按照各半份额的计算,其加名契税缴纳为100万÷2×3%=15000元。

  相关规定一出台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言辞激烈者称之为“趁火打劫”。而众多学者的一致观点是,税收政策要以人为本,既要考虑“税理”,也要考虑“人情”。面对社会影响,南京市地税部门也在第一时间向上级税务部门进行了及时反映。昨天,国家财税部门政策终于“靴子落地”,南京市地税部门第一时间开始执行。

  南京市民:本不该折腾,免征顺应民意

  连日来困扰买房人的“房产加名税”终于不用交了!南京市民对此也是拍手称快,称是“顺应民意”。“这样一来,关于夫妻之间房产加名的政策又回到了原点,本来就不该如此折腾嘛。”记者昨天下午赶到位于南京华侨路上的房产交易市场,一位来办理过户手续的市民说道。他认为,“加名税”动摇了千百年来中国传统的家庭亲情观念。

  房产部门表示,加名税是问的多,动手的少。现在政策终于明朗,市民也可以放心了。“夫妻之间房产加名的费用跟过去一样,只有100来块钱的工本手续费。”

  南京尚无人交“加名税”,不存在退税问题

  那么如果已经交了“加名税”,能不能退税呢?这一点通知上没有说明。税法专家认为,当时收税无文件,现在免税有文件,所以这税如果收了是应该退的。不过,南京事实上就没有收到过这个税,也就是说没有人去交过这个税,所以不存在退税问题。

  如果有夫妻想对婚前房产进行加名,房产部门会在十个工作日之后开具《契税联系单》和《地税联系单》,申请人持这两份材料、结婚证复印件以及房产部门受理发放的夫妻房产《约定》复印件,去契税窗口办理,有疑问可拨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咨询。(记者 陈郁 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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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辰】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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