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媒体报道,海珠区石溪经济联合社向石溪村内营业的工商户收取高额营业执照代办费,每月还收固定的综合服务费,每年这两项收入近千万元,这笔钱既不是政府规费,也不开具税务发票,去向暂未披露。
这看起来跟收“保护费”有点像,但是又发生在政府眼皮底下,姑且称之为“灰色地带”吧。但它本身处于非法状态,所以容易引起纠纷,闹大了还得政府来收拾局面。
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源自体制性“呆滞”,政府服务跟不上快速城市化的步伐。面对涌入城市的新市民,政府往往选择性地接纳经济负担能力较强的小部分人,对于其余部分则“只眼开只眼闭”。
或许当事群体只能无奈地接受“灰色地带”的现实,但为政者不应忽视由此造成的民怨和社会风险。需要解决的无非两个问题:城中村房屋产权和“政社分离”。
城中村房屋大多未经城市规划,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安全隐患很多,但那是历史欠债,责任不在村民一方,欲面向未来,应当承认现实,拖而不决只会把问题搞大。退一步说,政府不情愿给予城中村的某些店铺永久产权,也应该当作临时建筑给予认定,就像过去的宏城广场和现在的亚运主会场,那是政府自己搞的“临时建筑”,但并未妨碍发放工商牌照。只要给予临时认可,解决牌照难题,城中村内的工商户就可以照章纳税缴费,有利于财政,有利于市民,何乐而不为?
“政社分离”讲了很多年,现在民政部都在放风取消街道办了,石溪村的社会管理职能却仍然由经济联合社来承担,治安仍然由保安来维持,改革步调实在太慢了。城中村原居民多是邻居加亲戚,居委会搞居民自治的条件比旧城区更容易,应该作为重点落实居民自治的试点,只要把社会管理职能与村民集体资产管理职能严格分开即可。与其忙于新中轴线、海珠湖,不如踏踏实实地把社会管理体制理顺。
( □信力建 作者是白云区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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