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2021年一季度8家单位拒收现金被处罚
中新网5月10日电 央行网站10日公布2021年一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2021年一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500元至5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公共服务机构、停车场、游乐场、保险公司及房地产公司等。
央行称,人民银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将依法处罚并定期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央行指出,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相关新闻:
经济新闻精选:
- 2024年05月04日 19:19:06
- 2024年05月04日 13:48:27
- 2024年05月03日 09:44:43
- 2024年04月30日 21:32:35
- 2024年04月30日 18:17:47
- 2024年04月30日 15:28:04
- 2024年04月30日 13:53:48
- 2024年04月30日 12:11:34
- 2024年04月30日 10:24:33
- 2024年04月30日 10: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