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教授建议:设立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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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大学教授建议:设立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
2009年05月26日 07:07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廖理25日建议,在新股上市首日设立一定的涨跌幅限制。

  廖理认为,考虑到一级市场是定价的市场,建议考虑向有专业定价能力的机构倾斜。只有消除价差,让机构只取得在一级市场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回报,才能消除中小投资者对一级市场的关注。例如在国外,风险大的股票上市首日平均是20%的回报,风险小的是10%的回报,对这样的收益率,散户和中小投资者就不那么感兴趣,一级市场的矛盾就会减少很多。

  数据表明,从2000年至今,A股市场新股上市首日回报118%,港股是21%;前7个交易日的A股新股回报113%,港股是23%。如果这次改革能解决这个问题,可能就会减弱社会对新股发行的关注度。

  他认为,我国大部分券商都比较年轻,目前定价完全交给券商不现实。监管部门在推进市场化定价的同时保留窗口指导的权利,比较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记者 申屠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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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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