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文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上市——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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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委文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上市
2009年07月03日 17: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3日电 国务院国资委今日在其官方网站披露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上市,有序推动现有上市公司资源整合。

  文件中指出,国有股东应当按照企业发展规划,因企、因地制宜,选择适当时机,以适当方式,实现公司整体业务上市或按业务板块整体上市,做到主营业务突出;要按照加强产业集中度,以及主业发展要求,推动现有上市公司资源优化整合,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益。

  此外,文件还要求规范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变动行为。国有股东应当防止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损害其他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发生。国有股东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超过规定比例股份的,应当将包括出售股份数量、价格下限、出售时限等情况的出售股份方案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有股东转让全部或部分股份致使国家对该上市公司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文件中还围绕规范股份质押行为、切实加强国有股东账户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文件一

  国资委发文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

  内容摘要:

  国资委:国有股东可在资本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国资委:国有股东应支持上市公司分红回报投资者

  国资委文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上市

  文件二

  国资委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事项

  内容摘要:

  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重组披露前股价异动可叫停

  上市公司重组国资委未批 国有股东3月内不得重启

  文件三

  国资委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等事项

  内容摘要:

  国资委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价格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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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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