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责险明年1月1日全国实施 旅游事故成焦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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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旅责险明年1月1日全国实施 旅游事故成焦点
2009年11月26日 14:57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明年1月1日起,新版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将正式实施,游客最低赔偿限额提高的同时,过去赔付难的旅游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责任也首次被列入保障范围。记者了解到,由于关乎游客和旅行社切身利益,新版旅责险如何界定责任成为焦点。

  据了解,从目前北京旅行社的投保情况来看,游客出游基本是由旅行社责任险(强制性)和旅游意外险两大险种保驾护航。旅行社责任险国内游最高赔付20万元,出境40万元。意外险由旅行社代游客购买。

  但在实际赔付中,责任险索赔通常比较困难。由于旅行社责任险主体是旅行社本身,因此责任险赔付的前提必须是因旅行社的责任而造成意外。但实际上,例如交通意外,如果保险公司认为是司机的责任造成,与旅行社无关,旅行社就很难得到赔付。无奈之下,旅行社只好让游客上法院告自己,并在法庭上拼命揽责,等法院判决旅行社负一定责任后,旅行社再拿着判决书到保险公司索赔。

   为改变这种情况,国家旅游局启动了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示范项目,希望通过“统保”的手段,改变现状,扭转旅行社责任保险赔付难的情况。

  但也有业内人士对于责任的界定表示担心。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德谦针对新版旅责险表示,如果事故是由游客本身原因造成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那么旅责险是不负责赔偿的,游客最好还是在旅游时为自己购买一份人身意外险。(记者窦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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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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