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民用电拟推阶梯式电价 提价将开听证会——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佛山居民用电拟推阶梯式电价 提价将开听证会
2009年11月27日 12:58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此次电价调整,除了居民用电尚未统一外,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5市的电价实现了同网同价。”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举行的佛山市电价调整通气会获悉,在11月20日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万瓦时(简称度)提高2.8分钱,全省销售电价平均提高1.9分/度情况下,佛山拟定调整方案:降价后的商业用电价格与非普工业的价差每度由原来的19.1分缩小为9分。

  据了解,佛山此次对大工业用电、非普工业、商业用电等价格作出调整,但是居民用电还暂不作调整。待时机成熟后,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改革。

  根据调整,佛山将对大工业用电提高基本电价,降低电度电价。

  调整后,佛山非普工业、农业生产、稻田排灌和脱粒电价将上升:每度电分别上升3.31分、1.11分和1.41分。商业用电价格将大幅降低,从而缩小工商业用电差距。

  “因为全市不同地区、不同收入的居民,用电量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要对居民用电结构进行调研,进行分类梳理,从而审定居民电价。”该负责人坦言,此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做调整,不过在时机成熟后(明年起着手准备),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将实行阶梯式电价改革。

  “对于前不久有媒体曾报道,国家发改委在电价改革拟规定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用电量为每户每月87度,超额将提价的说法,市民不必多虑。”该负责人坦言,居民电价是否要提,必须细致调研,审核供电公司经营成本,如果确实要提价,还得征求绝大多数市民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据了解,佛山电价调整执行时间从今年11月20日开始,其中对于具有远程抄表等技术手段的用户,以11月20日零时抄录的电量作为计算电费的基础;其余用户11月20日后的用电量,可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应执行调整后电价的天数确定;基本电费可按抄表周期内电价调整前后两个阶段的实际天数分别计算。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