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办法近日可下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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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信部: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办法近日可下发
2009年12月03日 10: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3日电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巡视员贾银松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工信部和有关部门为了抓紧制定和发布水泥行业的准入条件,目前《平板玻璃行业的准入条件公告暂行管理办法》已经相关部门会签,近日可下发执行。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3日召开“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第三次部门联合信息发布会,由发展改革委产业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负责同志介绍抑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贾银松表示,根据38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当前钢铁、水泥和玻璃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工信部和有关部门已经和正在进行的主要工作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研究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于11月21日印发了《关于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水泥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11月27日印发了《关于抑制产能过剩,引导平板玻璃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而鉴于水泥生产和销售区域性较强,在总量上应以区域平衡为主,各省市区要加强对本地区水泥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对已经制定发布的水泥规划要认真执行,强化规划的约束性。在此基础上,通过全国省级水泥工业规划结合,制定若干重点区域经济水泥发展工业规划,切实解决好水泥的产需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平板玻璃也在制定好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配套政策。钢铁是为贯彻落实振兴规划和38号文件精神,我部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更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快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建立和完善淘汰落后的产能退出机制,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规范铁矿石秩序等政策措施。

  二是抑制产能过快增长。按照38号文件精神要求,不再核准和支持任何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钢铁项目。所有新建和技改项目必须以等量和超量淘汰落后产能为前提,同时加强土地、环保、金融等方面的监督,坚决杜绝违规项目建设。水泥、平板玻璃要严格市场准入,提高准入门槛。工信部和有关部门为了抓紧制定和发布水泥行业的准入条件,进一步提高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准入门槛,平板玻璃严格执行已发布的平板玻璃准入条件,目前《平板玻璃行业的准入条件公告暂行管理办法》已经相关部门会签,近日可下发执行。

  三是加快企业的联合重组,为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是钢铁应对危机,解决我国钢铁工业发展中长期存在的结构性矛盾的关键性措施。根据振兴规划的要求,今年3月份,我部启动了加快钢铁企业联合重组的指导意见的编制工作。经过反复研究,形成了加快钢铁产业重组的初步意见,目前已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包括积极支持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钢铁企业集团,鼓励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跨区域战略性重组。同时促进地区特别是钢铁产钢大省进行产业整合,并参与全国性的工作。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支持水泥和平板玻璃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指导意见。

  四是淘汰落后产能。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完成2009年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工信部最近下发了《关于分解落实2009年落后产能任务的通知》,将指标分解到各地,同时也要求各工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社会保障、工商、环保、国土等对各地的落后产能进行全面调查,总结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制定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的计划。

  五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根据振兴规划,对符合国家发展政策要求的钢铁企业,引导其发展钢材精加工、深加工,提高产品质量,支持节能减排等新技术、新工艺,发展循环经济。水泥重点支持上大压小,等量和减量置换落后能力,开展综合利用,推进节约生产、清洁生产等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一些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玻璃行业要提高工艺技术装备水平,生产市场紧缺的平板显示玻璃、光伏太阳能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等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替代进口产品。

  六是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行业准入标准,我部正在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钢铁生产经营的准入条件,以利于资源配置,规范铁矿石经营秩序,推进淘汰落后工作。

  七是建立信息发布制度。特别是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水泥、平板玻璃产销和投资的最新情况,客观分析市场容量和产能利用率,评估、核准水泥项目产能规模与分布,引导企业谨慎决策,规避投资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据中国网直播文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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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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