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参与规则拟定 期指将迎来机构时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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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FII参与规则拟定 期指将迎来机构时代
2010年05月07日 08:4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继基金、券商参与股指期货规则颁布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股指期货相关规则征求意见稿近日下发到QFII手中,这意味着机构参与股指期货规则将出齐,股指期货机构时代将到来。

  征求意见稿规定,QFII参与股指期货应当遵循风险管理的原则,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交易,在任何交易日日终,其持有期指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投资额度;在任何交易日日内,其交易的期指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投资额度,投资额度指QFII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并实际汇入的投资本金金额。由于证券期货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导致持有的期指合约价值不符合上述规定的,QFII应该在十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此外,QFII投资股指期货应当根据持有的不同证券账户,分别向中金所申请交易编码,各个账户应该独立运作,每个QFII可以委托三家境内期货公司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至今年3月底,外管局已累计向88家QFII发放总计170.7亿美元投资额度。(记者 张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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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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