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检验检疫局:8月起12类固体废物被禁止进口——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厦门检验检疫局:8月起12类固体废物被禁止进口
2009年08月01日 16:31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从厦门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进口废物原料有新规:8月1日起12类84项固体废物被禁止进口。   

  按照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2009年第36号公告和《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12类84项固体废物被禁止进口,包括废电池、废机电设备、废碎玻璃、旧衣物、废编织袋和废麻袋、废橡胶、皮革废渣等日常生活常见的垃圾;10类51项固体废物被限制进口、3类20项固体废物自动许可进口。上述规定自8月1日起实施。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进口固体废物须获得环保部门的《固体废物原料进口许可证》,废料的国外供货商应先取得国家质检总局的注册登记,而进口废料的国内收货人则须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同时,废料在发运地还应申请装运前检验。进口废物运抵口岸后,报检人持上述有效证书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经检验检疫合格才可通关放行。

  厦门检验检疫局提请有关贸易关系人注意第36号公告的新规定,加强废物来源和质量状况的控制及检查,确保所进口废物原料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控制要求,避免废物因不合格被退运而遭受损失。(记者刘立忠 郭婕妤)

【编辑:杨威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