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邮政法》“十一”实施 民营物流将何去何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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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邮政法》“十一”实施 民营物流将何去何从
2009年09月22日 08:4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从下月起,市民在委托快递公司寄邮件时,可能会见到快递员拿着微型磅称,如果邮件不足50克,这位快递员可能会拒绝提供服务。

  这一切,都源于即将于10月1日实施的新《邮政法》。这也是目前各家快递公司谈论的主要话题。因为“同城快递50克以下、异地快递100克以下归邮政专营”的条款,有可能让快递公司的业务大量缩水。

  不少民营快递企业表示,从事异地快递的民营企业由于无法经营商业信函业务,将会失去30%至50%的业务量。一些快递公司已经开始行动,试图通过向新兴的电子商务递送市场的转变来谋求出路。

  21日,阿里巴巴公司在杭州召开物流招商会,抛出15天内向45万会员寄送纪念品的“苛刻订单”。EMS、圆通、韵达等国内知名快递公司的负责人均对争夺订单跃跃欲试,“这一单做下来,成本很高,根本不指望赚钱,我们是希望能通过这次合作,与阿里巴巴以及在阿里巴巴平台上做生意的中小企业发展长期业务合作的机会。”同时,受此影响,市民寄轻量级的快递将不再享受随叫随到的服务。

  市民张伟开了家网站,她目前每天要发货300件左右,除了顾客特别指定递送方式外,绝大多数商品,都走快递。与普通市民、办公室白领等群体相比,网络上开店的卖家可能是“新限定”的最大受害者。“我已经考虑过了,今后要设置一次性购买的数量,只要重量达标,再给买家一个九折优惠,相信绝大多数卖家到时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张伟表示。

  不仅是网店店主,普遍市民也担心日后邮寄成本增加。据了解,目前民营快递500克以下小件物品的同城快递,如要求隔天送到,起步价基本在5元左右;超过500克的部分,则按照每500克加2-3元的标准来收费。而同期的EMS的同城递送业务收费高了近一倍。

  面对这一成本差,有市民表示,如果邮政不能提供高性价比的服务,客户可能会采取“合法增重”的方式、继续选择符合自身需要的快递企业。“强扭的瓜不甜,我多放几张纸超过50克不就可以了!”为此,邮政管理部门日前首次向社会发布《邮政普遍服务》行业标准。该标准将于10月1日与新修订的《邮政法》同步施行。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基本内容、要求和服务规范。从用邮安全、邮政设施、营业时间、邮件传递时限、投递深度、赔偿等多个方面细化了新《邮政法》的相关条款,明确用户的权益和企业的义务。同时,《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邮政企业承担普遍服务义务的具体内容和应达到的服务标准,规范了邮政企业的服务行为。作为普遍服务的法定承担者,邮政企业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组织生产、强化管理、保证质量、规范服务,从而有效巩固和提升普遍服务水平。此外,《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出台后,有利于国家财政对邮政企业按照普遍服务标准提供的服务给予补贴,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果,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据有关专家介绍,《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对不同类型的城市,城市城区、城乡接合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地区等,在尽可能缩小差距的基础上,分别设置了不同的服务标准,形成面向全国城乡所有地区、所有人群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体系,以保证各地用户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邮政服务。(程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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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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