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首次针对一个区域制定专门政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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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总局首次针对一个区域制定专门政策
2009年11月29日 09:30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家工商总局三次累计制定出台50条措施,力促海西腾飞。这是国家工商总局第一次针对一个区域制定专门的支持政策。”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27日在此间召开的国家工商总局与福建省政府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联席会议上如是说。

  王东峰说,工商总局先后3次制定出台支持海西建设的“26条”、“15条”、“9条”措施,包括:依法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扩大闽台贸易合作、实施商标战略等。工商部门简化台胞来闽投资手续;允许在福建省登记的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以自然人身份,在福建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在福建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台湾居民,以农业生产资料向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李赫然、富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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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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