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居住类消费在CPI中权重占20.8 逐年提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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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居住类消费在CPI中权重占20.8 逐年提升
2010年04月12日 13: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京4月12日电(郑哲 朱晓颖)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12日新闻发布会了解到,今年年初,江苏居民的居住类消费在CPI中制定的权重为20.8、居华东中上游水平,该数字在过去4年里逐年上升:从2006年~2009年,居住类在CPI中权重分别为11.5、13.5、16.9、16.8。

  CPI统计中包括8大类商品,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和维修、医疗保健、交通通讯、娱乐教育、居住。各类商品在CPI指数中所占权重不同,食品类统计占大头。

  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消费价格处处长赵继东说,目前江苏设有8000户(城市5000户、农村3000户)“样板户”,他们每天记录家庭收支账目,每月统计部门将数据汇总录入,年底进行统计测算。

  对居住类消费在居民消费总盘中逐渐上升之趋,国家统计局或在2010年CPI统计权重调整中,相应加大居住类价格的比重,以使CPI统计更能反映居民实际生活状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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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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